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学生)外国语学院候选人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 2011-07-04 浏览次数: 268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评定办法(学生)》的要求和标准,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榜样的力量,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外国语学院候选人的评定办法。

一、评选范围

   外国语学院在校学生

二、奖励金额

  校长奖”在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校长提名奖”在全校范围内,每年评选名额3名,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评定办法(学生)》的要求,外国语学院“校长奖”候选名额为1个。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

(1)须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

(2)入学以来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3)必须拿过学校优秀奖学金并且学业总平均绩点必须在3.0以上;(总平均绩点由学院提供)

(4)大三、大四的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或德语四级;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获得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

(2)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校争光的典型;

(4)热心献血等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申请表》1份(见附件);

 2、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五、评选办法

   1、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进行严格把关,做到真正起到发挥榜样力量的作用。

2、学院成立“校长奖”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各项工作,最后召开评选大会,由评审委员会与广大学生代表一起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校长奖”候选人。

   3、评选过程。

第一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班级内提出申报,并由班级学生进行公开投票,每个班级限1名学生入围;

第二轮,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第一轮入围的学生进行审核,并且确定5名候选人。

第三轮,终评。学院召开“校长奖”外国语学院候选人评选大会,大会主要由评审委员会以及班级学生代表(每班2名学生)组成。5名候选人进行3分钟演讲和2分钟答辩,之后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通过票数高低来确定1位候选人。

    4、学院将外国语学院“校长奖”候选人材料上报给学校。

六、审批流程及日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4月15日,对学院学生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学生会、班委等进行活动宣传;通过学院微博、学生人人网博客以及公共邮箱进行活动宣传、动员。

2、申报阶段。4月15日—4月19日,组织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以及递交事迹材料,并且对内容进行审核。

3、评选阶段。4月19日—5月8日,进行评选。

(1)4月19日—5月3日,第一轮投票,班级产生候选人;

(2)5月3日—5月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评议的形式,产生5名入围候选人;

(3)5月5日—5月8日,通过5名侯选人答辩、现场投票的方式,按照票数高低确定1名候选人。

4、上报和公示阶段。5月8日—5月10日,评选结果公示,并上报学生工作部。

5、表彰阶段。对于荣获“校长奖”外语学院候选人提名的同学,学院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对于荣获“校长”奖的同学,学校将在6月上、中旬进行全校表彰。

七、附则

 1、学院将保留进入第三轮的5名候选人名单,作为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优先考虑对象,并在毕业鉴定和就业时给予优先推荐。

2、“校长奖”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将撤销其校长奖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3、申请并获得“校长奖”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我校设立的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

4、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本评定办法最终的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奖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学院

 

专业

班级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级人数

 

同意推荐人

 

学生代表

 

电话

 

 

电话

 

辅导员

意  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