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工之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5-21 浏览次数: 181

为充分发挥外国语学院教工之家的效能,更好地为广大教工服务,丰富教工的文化生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功能:教工之家设休闲区、阅读区、视听区,配备相关专业设备以满足广大教职工休闲娱乐需求;另设妈咪小屋,配备女教工日常需用物品,结合教工之家现有设备,定期组织女教工开展宣传引导、健康培训、维权保障、家庭教育等活动。

二、服务对象:外国语学院全体教工。

三、服务办法:周一至周五8:3020:30向需要使用的教工正常开放。

四、管理职责:

1、教工在使用完毕后有义务做好清洁卫生和整理用品工作,以便后续者使用。

2、用后要负责关闭门窗和电源,爱护公物,注意活动室安全。

3、工会委员负责教工之家的服务监督,根据教工要求和实际情况不断改善活动室服务和管理。

4、工会委员有责任对参加活动的教职员工进行指导、服务和管理。

五、活动要求:

1、服从教工之家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开放时间规定,举止文明。

2、爱护公物,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使用活动器材,各类物品使用后必须归还或放回原处,对违反规定造成公务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自觉维护教工之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壳、纸屑,自觉清楚活动后留下的污迹。

4、配合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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